都市消費晨報、亞心網全媒體訊(首席記者 張夢雨 通訊員 杜淵源 圖/高支隊阜康大隊提供)一輛微型面包車打開車門,里面可不是座椅和乘客,而是焊接的鐵架子,上面是各種各樣的修車工具。原來駕駛員田某是一名修車工人,因為經常上門修車,他干脆把自己的車改成了“流動修車鋪”,交警蜀黍當然不會為他的機智點贊,因為他的行為已經涉嫌違反交通法規。
10月27日12點25分許,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高等級公路支隊阜康大隊民警在阜康收費站對出烏市方向車輛進行定點檢查,一輛渝C牌照的微型面包車進入了民警的視線,從該車的前擋風玻璃可以隱約看到車輛后排拉的都是貨物,涉嫌客車違反規定載貨,隨即民警把該車攔截下來進一步檢查。
當該車駕駛員田某打開車輛側門時民警才驚訝的發現,本來是7座的客車,后排所有的5個座位都已經被拆除了,本來安裝座位的地方卻被駕駛員裝了一個鐵質的貨架,上面裝了各種修理車輛的工具。原來田某就是一名修車工人,因為經常要開車上門服務,每次工具放后備箱拿起來不順手,干脆自己把車改裝了,工具都放在架子上,自己用起來也方便。
而田某的“機智”,交警卻并不贊賞:“客車設計是用來載人的,那么受力等方面都是從這個角度出發設計的,違反規定改變結構,對于車輛自身來說就有隱患,比如大梁的承重就會不同,可能出現車輛損壞和故障。另外,這么多工具擺放在架子上,駕駛員急剎車過程中,掉落的工具可能會砸傷駕駛員,隱患非常多?!?/p>
這輛車已經屬于人為擅自改變車輛已登記的結構和特征,田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九條,民警對田某處以200元罰款,并責令其盡快恢復車輛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