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網絡上一則關于林丹違規俱樂部遭重罰的新聞持續發酵。網友也是眾說紛紜,官方已認定林丹違規,在這種情況下,林丹在個人微博上接連發了兩條耐人尋味的微博。(見微博截圖)
【事情起因】
北京時間12月22日,2017-2018中國羽毛球俱樂部超級聯賽組委會紀律委員會向青島仁洲俱樂部下發處罰決定,因該俱樂部球員林丹未按規定使用羽超聯賽組委會規定的聯賽贊助商提供的拍包,且賽前因未按規定立即糾正導致比賽延時開賽28分鐘,根據相關處罰條例,共扣除青島仁洲俱樂部賽事補貼12萬元,同時給予俱樂部警告處分。
當天晚上是林丹代表青島隊的羽超首秀,然而林丹在在臨近上場之前仍然提了個人贊助品牌的球包,而沒有按照贊助商要求拿球隊裝備贊助商牌子的球包,險些被禁止上場,造成了中斷比賽長達28分鐘。這次事件在組委會那里肯定是一次性質非常惡劣、影響非常壞的違規事件,既耽誤了比賽的正常運轉,又損害了羽超在贊助商心中的形象。